
作者:中山市启航技工学校 | 来源:本站 | 日期:2017-09-06 | 点击数:728

中山市启航技工学校2017-2018学年
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指南
一、免学费
(一)对象
全日制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免学费政策:
1、农村(含县、镇)学生;
2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;
3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;
4、残疾学生;
5、民族自治区、州、县、乡学生;
6、中山市非农村户籍学生。
(二)相关证明材料
1、农村(含县、镇)学生提供复印件:①有效身份证;②户口件(复印户口薄首页、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);2006年后换发的户口簿;标注为“农业(村)户口”,以下同。
2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提供: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②学校开具的涉农专业证明。
3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: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②户口复印件;③低保证复印件或低收入证(户籍地民政部门加具意见及盖章;证明、证件有效;证明材料在申请有效时间内)。
4、残疾学生提交复印件:①有效身份证;②残疾证。
5、民族自治区、州、县、乡学生提供复印件:①有效身份证;②户口件(公安部门的公章中必须含有“民族自治区、州、县、乡”的文字)。
6、中山市城镇学生提供复印件:①有效身份证;②户口件。
二、助学金
(一)对象
全日制一、二年级在校在籍学生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:
1、涉农专业学生;
2、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;
3、残疾学生;
4、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、西藏、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共680县的农村学生(不含县城);
(二)相关证明材料
1、涉农专业学生提供: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②学校开具的涉农专业证明。
2、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: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②户口复印件;③低保证复印件和低收入证。
3、残疾学生提供复印件:①有效身份证;②残疾证。
4、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、西藏、四省藏区、新疆南疆三地州共680县学生和农村(不含县城)学生提供复印件:①有效身份证;②户口件。
三、要求
1、如户口薄“户别”栏的标注无法辨识是农村户籍的,需提交由户籍地公安部门加具意见及盖章,证明是农村户籍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须在申请有效时间内。
2、学生处张贴《指南》公告;各班级要组织学生学习《指南》。
3、学生递交和提供材料截止时间:2017年9月12日前。逾期错过申报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。
4、上级政府部门出台新政策,按新政策执行。
5、资格审批权在中山市政府部门。
中山市启航技工学校
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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